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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6月5日报道,恩施州召开旅游产业振兴工作会议,发布“八大硬核措施”,刺激旅游消费市场,振兴文化旅游产业,帮助旅游企业解困。
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创作活动。对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文化旅游企业奖励20万元;成功建立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奖励100万元。成功建立一家四星级酒店的奖励是20万元。成功建立五星级酒店的奖励是50万元。成功建立4A级旅行社的奖励是10万元。成功建立5A旅行社将获得20万元的奖励。成功建立四星级招待所的奖励是5万元。成功建立五星级招待所的奖励是10万元。
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加强营销。2020年底前,国家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将自发举办境外旅游推介会,邀请当地文化旅游部门、10多家当地媒体和100多家当地旅行社参加。举办推介会的前10家企业将按每场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单个企业全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全年地方文化旅游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的恩施境外旅游广告,年底按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鼓励市场参与者组织游客。在2020年9月底之前,旅行社将奖励在本州停留3晚以上、游览5个4A及以上旅游景点的游客,按照8元/人的标准,共接待3000多名游客。如果接待的游客总数超过5000人,将按照12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在2020年9月底之前,组织出国自驾游的市场参与者或协会,如果单个规模为20辆车、60人以上,并且游览了5个4A级及以上的景点,将获得1万元的奖励。同一组织的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刺激旅游市场消费。从2020年7月到9月底,将向公众发放1000万元的优惠券。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工作和休息安排,为员工周五下午和周末出行创造有利条件。出台各种惠民措施,开展“景点门票五折”等优惠活动。
降低文化旅游企业的电、水、气成本。从2020年1月1日起,文化旅游企业将参照工业用水和天然气价格进行支付。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文旅企业将对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水、气实行“欠费不停产”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企业应退还延期费用,并免收滞纳金。
扩大旅游市场。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有利于文化和旅游企业。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委托相关文化旅游企业开展会议培训、考察接待等公务活动,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考察、红色教育、健康疗养等服务活动。鼓励各级工会组织按照规定在本省组织劳动模范、职工休养、春秋游等活动,合理使用会员费为职工办理年票。游学活动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引导中小学生开展游学活动。
稳定文艺旅游队伍。文化旅游企业吸收应届大学毕业生、半年以上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招收合格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2000元/人。对下岗率不高于5.5%的企业,退还上一年度缴纳的100%的失业保险费。对于下岗率高于5.5%的企业,应退还上一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70%。员工人数在500人以下的企业将直接获得100%的退款。
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并根据“色谷人才计划”给予奖励。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建立星级导游服务评价体系,完善导游服务机制,加大少数民族语言导游培训力度。开展泉州市“黄金导游”和“十佳导游”评选,支持建立工作室。注册导游免交2020年会员费。
优化文化旅游企业经营环境。规范市场准入程序,全面梳理文化旅游部门政府服务事项,实施“一网合一”。建立和完善文化旅游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制定“肯定列表”和“否定列表”。成立旅游行业协会,规范餐饮业和旅馆业协会。成立“法律服务小组”,及时妥善处理与旅游有关的冲突和纠纷。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文化旅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避免多次检查和重复检查。(常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