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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文元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21日晚宣布,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武文元受贿事件一审判决。 武文元被判7年刑,并处罚金60万元(人民币,下同)。
1962年10月出生的武文元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中国共产党员、管理学硕士、副教授。 呼和浩特市委常务委员会,曾任副市长的锡林郭尔盟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内蒙古农信社党委副书记,主任。
作为内蒙古金融界的“高官”,武文元于去年9月10日落马。 那时中央纪委监察部媒体宣布武文元因涉嫌严重违反纪律而被调查。
两天后的9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官网宣布,武文元涉嫌立案侦查受贿犯罪。
年2月1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依法以受贿罪嫌疑逮捕了武文元的决定。
武文元也是继内蒙古银行前后两位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姚永平、副行长延城落马之后金融界的“高官”,曾受到外界的关注。 其身份特殊,此案于今年5月31日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法院异地审查。
检察方面认为,武文元利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共产党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副书记、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副理事长、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领取他人财产,
内蒙古检察院21日宣布,此案由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一审判决,武文元被判刑7年,并处60万元罚款。
(原题为《内蒙古“金融高官”武文元受贿案件一审判决徒刑7年」)(本文来自澎湃情报,越来越多的原始情报请下载《澎湃情报》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