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07字,读完约1分钟
最近,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盗窃案件,一审因盗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2000元罚款 年3月28日至年4月28日,黄某被告逃到延津县、新乡市关堤乡、嘉县、卫辉市等地,盗窃多名受害者停车的电动车,经延津县快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被盗的电动车进行价格认定,被盗7辆电动车的价格共计400 另外,黄先生从去年开始因盗窃行为多次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34岁时偷了5次前科。 三月底,刚刑满释放的他又开始了“老本行” 法院审理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产,金额大,构成盗窃罪 黄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执行结束后5年内再犯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罪,是重罪,必须依法受到重罚 黄某在审判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因此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喜欢这个文案的人也喜欢原来的标题。 “男子贼性在不改变“五进宫”的情况下出狱后再次被盗窃判刑”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