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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10日上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在某良故意开庭审理杀人案件。 受害者是11岁的幼女,是某个良同居的她女儿的同学。 事件当天,女孩来同学玩,被某某良引诱进屋杀了。
在法庭上,某良供认了杀人的事实,但法庭上供述说他没有强奸王某玲,杀人的原因被王某玲的话激怒了。 在公安机关搜查阶段的审问中,某良承认打算强奸王某玲,害怕事件暴露,杀人后闭上了嘴。
迄今为止,事务机关在某良进行了精神疾病的鉴定,但根据鉴定报告书,某良没有精神疾病。 目前这个案件还在审理中。
资料来源:北青-北京头条,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男子杀害11岁幼女事件开庭,男子在法庭上供述,说没有强奸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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