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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从1995年当时的江泽民国家主席提出的,到2005年成为新修订的女性权益保障法条,再到2005年出现在全国党大会报告书中,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政府承诺”到“立法的确认”,再到“执政党的意志”等各个方面 18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进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推动中国女性事业的迅速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了加深社会全体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进一步贯彻基本国策,《中国妇女报》部特别发表了《对话国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知识对话》。
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第一次提出是什么时候?
1995年9月4日,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欢迎仪式上,国家主席江泽民指出:“我们非常重视妇女的迅速发展和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迅速发展的基本国策。” 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向国际社会公开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国家的根本政策,把男女平等这一我国宪法的大体列入国家政策体系的最上层。
2、“男女平等”的意思是什么?
答:“男女平等”有三个层面的含义。 第一层是,女性应该享受与男性平等的人格和尊严,反对基于性别的偏见和歧视,体现公平、公正、平等的社会价值观。 第二个层次是女性和男性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家庭等全方位享受权利和机会的平等。 第三个层次是指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追求两性之间快速发展结果的平等。 当然,争取两性平等协调的迅速发展是相当长的艰苦奋斗的历史过程。
3、“基本国策”的意思是什么
答:“基本国策”是一个国家处理具有普遍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的明确总政策,在整个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水平,规定、制约和引进通常具体的法律政策,为相关行业的政策协调提供依据。 其适用范围广,稳定度高,可长期发挥指导作用。 制定和执行国策属于国家行为,是把男女平等明确为基本国策,实际上把马克思主义女性观提倡的男女平等先进理念转移到政府的政策实践,是我国宪法精神和国家政策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
4、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涵是什么?
答:“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的特别范畴和目标指向,“基本国策”规定了男女平等政策的地位、性质和功能。 其第一个内涵是,在承认和尊重性别差异的基础上追求男女平等--- -把保障女性迅速发展的权利放在突出位置上--- -赋予女性必要的政策倾斜和保障-----经济社会整体迅速发展中重视女性地位和作用的女性与男性合作和协调的迅速
5、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目标体系包括那些方面?
答: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目标体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赋予女性作为人的自由,通过迅速发展实现女性社会价值和生命价值的统一二是以女性自主参与热情和参与程度的实现为尺度,不同阶层女性的迅速发展 保证文化等社会公共资源的比较有效获得,促进女性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第四,鼓励女性和男性的合作迅速发展,女性迅速发展,给予男性更彻底的解放。
6、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答: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充分的法律依据。 马克思主义女性观在中国的实践、传达和迅速发展,是党的历代领导集体深入阐述马克思主义女性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
7、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女性观?
答:马克思主义女性观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做法论,对女性社会地位的进化、女性的社会作用、女性的社会权利和女性争取解放的方法等基本问题的科学分解和概括。
8、马克思主义女性观的第一复印件是什么?
答:马克思主义女性观主要有五个副本。 第一,女性受到压迫是人类历史迅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现象第二,女性解放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第三,参加社会劳动是女性解放的重要前提条件第四,女性解放是漫长的历史过程第二
9、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马克思主义女性观的关系是什么?
答:马克思主义女性观是中国共产党指导女性运动的理论基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是马克思主义女性观的再三、丰富、快速发展。
10、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拥有男女平等的基本、用法律手段保护女性和男性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权利,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权益》
11、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权益保障法》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关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权益保障法》是根据中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以指导马克思主义女性观的女性为主体,全面保障女性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法。 该法于1992年10月1日施行,2005年8月28日,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撰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从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女性权益保障法立足中国现实,强调保护女性和男性共有的通常性权益,根据女性自身特点强调独特的权益,全面建立保障女性权益的法律机制,建立各种保障性、协调性、制裁性和补充性
12、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怎么说?
答:党的十八大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策阶段召开的非常重要的大会,在大会选举中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中央领导集团。 党的十八大报告确定“重复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保障女性儿童的合法权益”。 这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第一次写全国党大会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亿万妇女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平等享受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改革快速发展成果,妇女和经济社会
13、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经历了怎样的迅速发展阶段?
1995年,在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上,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把实现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快速发展和进步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由此从观念意识转变为国家意志。 200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确定了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 年党的十八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在全国党大会报告中,作为执政党的追求进一步确定。
如何理解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现实意义?
答: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是巩固党的政权基础,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全面推进科学的迅速发展观
15、现在男女平等面临着那些问题和挑战吗?
答: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和影响,女性的迅速发展依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和挑战。 就业性别歧视尚未消除, 女性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有一定差异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很低女性的教育水平与男性有一定差异女性的健康诉求需要进一步满足女性迅速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女性的社会保障水平 性利益越来越多元化,城乡地区妇女快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全面处理。
16、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在这些方面应该进一步加强吗?
答:首先,要完善法律政策体系,立法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法律、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适应性审查,并且要推进反家庭暴力立法、家庭教育立法,就要制定生育保险方法,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政策,村规民 其二,进一步健全执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性别平等的国家机制。 其三,进一步提高法律和政策执行者的性别意识。
17、妇联组织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答:妇联组织负有正义责任,同时可发挥特别重要的作用:政府参与制定有利于妇女快速发展的法律政策,合作组织致力于促进妇女快速发展,有利于实现男女平等的专业活动的社会各方面力量
18、女性为什么要在贯彻执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中发挥主体性?
答:女性作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首要作用对象,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增强主体意识,为促进男女平等贡献必要的力量。
一是女性要加强学习,掌握越来越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知识、科学技术和实用技能,为自己获得平等快速发展的空间二是女性要广泛参与社会实践,实践是提高女性素质的最好学校 三是女性提高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女性成功和快速发展的前提。 四、妇女必须率先学习,贯彻推广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女性反复男女平等,大体上不轻视男性和女性,不轻视自我,以不歧视女性的现象妥协,以自尊心、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争取家庭和社会成员对男女平等的认可。
19、社区在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中如何行动?
答:社区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空间。 充分体现男女平等意识的社区,对居住在其中的人们的观念有明显的影响。 社区可以用各种方法制作让大众理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复印件,社区在各种大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如五好文明家庭的建立、家庭文化、社区文化活动中,提倡男女平等,社区男女平等
20、教育部门在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中如何行动?
答:建设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社会环境,最终要落实到公民国策意识的培养上。 教育公民在青少年时代确立男女平等意识是贯彻国策的长期措施。 在大、中、小学教育中,应该对青少年进行性别意识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教育,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体系的建设,使青少年在男女平等意识的诱惑下健康成长。
简单的答案:
1、《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宗旨是什么?
答: (1)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2)促进男女平等(3)逐一发挥女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2、《女性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 (1)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2)促进男女平等(3)逐一发挥女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女性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性有那些权益吗?
答: (1)政治权利(2)文化教育权利(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4)财产权益(5)人身权利(6)婚姻家庭的权益。
4、《女性权益保障法》的基本内容大致是那些?
答:《女性权益保障法》基本上有以下三种基本原则: (1)贯彻男女权利平等的大体(2)保护女性的特别权益,对女性权益进行特别保护的。 (三)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和危害妇女。
5、女性的文化权益包括那些方面吗?
答: (1)包括参加文化生活的权利(2)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带来的利益的权利(3)对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产生的精神和物质利益,享有受保护的权利(4)自由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
6、对女性的特别保护包括那些复印件吗?
答:根据《女性权益保障法》第26条的规定,对女性的特别保护如下: (1)任何机构必须根据女性的优势,依法保护女性就业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适合女性的从事和劳动。 (2)女性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到特别保护。
7、农村妇女财产权的保障应该在那些方面体现要点吗?
答: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的两性平等权(2)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中的两性平等权(3)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采用中的两性平等权(4)宅基地采用等中的两性平等权。
8、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家庭暴力是行为人强制限制殴打、捆绑、伤害、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在家人身体和精神上造成一定伤害结果的行为。
9、国家和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负有什么责任?
答:根据《女性权益保障法》第46条,“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城乡基层大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必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向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10、如果女性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用那些方法获得法律救助吗?
答:可以用三种方法求救:一是要求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依法解决。 二是依法申请仲裁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侵犯女性权益者必须承担那些责任?
答:违反《女性权益保障法》规定,侵害女性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经规定行政处分的,由该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什么是文化教育的权利?
答:文化教育的权利是指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13、为什么国家保障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答:由于女性是否享有文化教育的权利,而且享有的程度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所以关系到民族文明的程度,关系到女性自己的解放。 因此,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很重要。
14、如何避免侵犯女性人身自由?
答:为了避免侵犯女性人身自由,必须禁止非法拘留,限制用其他手段剥夺或限制女性人身自由。 禁止非法搜查女性的身体。
《女性权益保障法》的“财产权益”复印件有哪些?
答: (一)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女性的财产权益。 (三)女性财产继承中的财产权益。
16、女性遭受性骚扰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a :被性骚扰的情况: (1)向有对方的公司投诉(2)通报公安机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 (三)直接向法院起诉(四)可以向妇联投诉,寻求帮助。
17、什么是结婚自主权?
a :指作为结婚当事人的女性,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结婚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18、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男方不得在哪三个时期提出离婚?
a :女性正在怀孕;产后一年内; 怀孕结束后6个月以内。
19、特殊情况下,女性有权拒绝离婚吗?
a :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1年以内或中止怀孕后6个月以内,男性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判断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女性权益保障法》的“财产权益”复印件有哪些?
答: (一)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女性的财产权益。 (三)女性财产继承中的财产权益。
什么是男女同行?
答:在同一个领域,同一个工种,技术熟练度相同的情况下,意味着不论性别,都必须得到同样的劳动报酬。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面对什么问题,应该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答:有关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面对什么问题,应该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答:有关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
2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事业单位应该培养、选拔、录用干部,实现以下几点?
答: (1)男女平等的大体(2)适当数量的女性成为领袖。
25、什么是结婚自主权?
a :指作为结婚当事人的女性,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结婚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26、女性权益保障法对女性享受平等教育权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女性的文化教育权利是指女性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1)禁止在学校录用学生时的性别歧视(2)保障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3)对女性的继续教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是否应该以个人名义偿还负债?
答: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妇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务必须由夫妇共同债务解决,夫妇双方共同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妇双方主张权利。
28、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审判文件、调停书明确不承担债务的一方,代债务人清算债务后,如何要求救济?
答: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审判文件、调整书不负债的一方对外明确向另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书、法院的审判文件、调整书向另一方索赔。
离婚“损害赔偿”的复印件包括它们吗?
答: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副本。
30、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什么时候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a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必须在一年内提交。 一年的规定属于排斥期间,关于诉讼时效中中止、中断的规定不适用。 一年多后提出的,法院不支持。
原标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