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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新闻稿称,新《资产管理条例》的过渡期将延长至2021年底。证监会有什么具体的工作安排?
答:新《资产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中国证监会督促和指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严格执行新《条例》的要求,自主制定整改计划,有序推进规范整改。目前,总体进展顺利,行业资产管理业务结构继续优化,呈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态势,支持实体经济和深化直接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强。
最近,经国务院批准,新《资产管理条例》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为落实相关政策安排,《证券期货机构私募股权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和《证券公司大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指引》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结合新的过渡安排,制定证券公司大型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股权管理计划和整改计划,并逐步、稳步、有序实施,按期完成整改。
同时,根据实际达标进度和风险情况,公开发行金融债券基金和公开发行分级基金的达标整改不会延期。公共融资债券基金的监管主要涉及合同变更的安排。目前,大部分法规已经整改,其余将按照《关于规范金融融资债券基金业务的通知》(简媜办发[2018]66号)的要求,在2020年底前继续进行监管。公开发行分级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继续完成规范化和整改。
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新《资产管理条例》过渡期的统一政策安排,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推进整改的配套措施,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确保平稳过渡。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优化监管服务,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返本业务,提升投资研究和创新能力,促进行业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理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