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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吴晓彤实习生何林翼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从每年24%-36%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一次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以8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85%)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与过去的24%和36%相比明显下降。
通常,当急需资金周转时,他们会向朋友借钱,而且他们总是按1%的月利率支付利息,这也是市场价格。河南一家小微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过去两年我们的利润很低,今年的毛利率估计不到10%。希望新规定实施后,民间借贷利率将进一步下调。
市场参与者期待《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出台,有望抑制民间高利率贷款,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发展。
民间借贷主要是为了弥补市场需求,即填补个人或企业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的贷款。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调整,《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一些中小企业,他们表示,在日常业务流程中,将会有资金周转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这些企业的私人借贷成本每年从12%到73%不等。
2011年,公司通过个人借贷融资,当时贷款利率按年率计算为24%;目前,该公司拥有约2.75亿元人民币的私人贷款,年利率约为15%。8月21日,陕西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部门经理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鉴于新发布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企业民间借贷可能产生的影响,该负责人表示,从民间借贷的总体趋势来看,该文件的发布对实体企业有利。但是,由于对出资人利益的影响,出资人可能会通过收取咨询费等方式改变收取高额费用的方式。然而,总的来说,新规定对企业是有利的。
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告诉记者,该公司目前的贷款是从银行借款,年利率约为5%。然而,以前曾有过在短期内急需资金周转的时期,当时的日利率约为千分之二(约为每年73%)。他认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未来企业贷款的成本。
当国际和国内利率下降时,降低私人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一项合理的措施。私人借贷可以作为企业借贷的补充,但不能形成过度依赖。法律保护的是正常合理的收入,这促使借贷双方掌握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亮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如何导致民间借贷利率下降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叶林告诉《证券日报》,法院只是在纠纷发生后才解决了裁判问题,这将影响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然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实际上是通过完善总体规则和优化监管政策来实现的。
目前,最高法颁布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主要针对非专业借贷者。对于专业贷款人来说,如果有争议,法院不太可能根据损失或一般贷款利率来判断,一般贷款利率是一年期贷款利率的4倍。从裁判利率的影响来看,最终的效果可能会降低民间借贷的成本。叶林说。
除了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上限外,《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防范金融风险。宗亮表示,从目前来看,市场上的项目投资回报率可以达到目前的标准(一年期lpr的4倍,目前为15.4%),已经相当高了。如果社会上没有这样高投资回报的项目,资金高于成本的企业的投资本身也涉及相对较大的风险,不利于市场的稳定。
宗亮认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出台向市场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它不同意市场上存在高利率的大规模民间借贷,也不会保护高息贷款人的利益。然而,一旦企业以超过上限标准的成本借入资金,风险就会扩散到相关企业,这可能导致财务风险的扩散。因此,此次调整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对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和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