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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市科委审议工作正式启动,前三名企业将于6月5日出席会议。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开放正在加速。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试行注册制度,是实施创新驱动、科技强国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引导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意义重大。
目前,超过100家企业聚集在科技板块的轨道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多轮询价考验着企业的科技素质,最终考验着它们能否成功登陆资本市场。许多人认为这是创业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
然而,上市并不是创业的终点。尽管监管机构严格控制入口,但他们也将持续监管置于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最高层。
科技创新局定位于服务科技创新企业。一方面,如何吸引高质量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中国上市,另一方面,如何合理监管科技创新企业独特的高风险属性,同时,如何考虑独特的投资者结构,检验制度设计和监管的智慧。
细看《科学技术板块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9章36条,有“规范”、“灵活”、“严格”和“宽松”,这是维护科学技术板块健康生态的决心,是为科技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服务的关怀,是保护投资者免受风险的关注。
严格的退市制度,退市不会“拖延”。在科技局的持续监管下,退市的标准、程序和执行都更加严格。通过引入多维退市指标,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以空为中心”的主业被阻止长期留在市场,扰乱了市场预期和定价机制。
压缩中介责任,赞助不是“一劳永逸”。通过延长持续监管期限,细化上市公司重大异常情况监管和信息披露责任,强化保荐人持续监管责任,保护科技企业。
灵活的信息披露,标准不会是“静态的”。试点登记制度侧重于信息披露。持续监管体系针对科技企业的特点,加强行业信息、核心技术、业务风险、公司治理、绩效波动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在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的前提下,制度安排更加灵活,避免了冗余的信息披露和过于僵化的要求损害了科技企业的商业竞争力。
灵活减股,股东不能“减到底”。通过严格规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核心技术团队的减持行为,科技企业的股权结构相对稳定,保证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风险投资基金等其他股东设置更加灵活多样的减持渠道,促进创新资本的形成。
创新股权激励,人才不再是“一票难求”。本次改革在股权激励方面进行了创新,扩大了股权激励的比例上限和对象范围,提高了限制性股票定价的灵活性,提高了实施股权激励的便利性,使科技企业能够更加灵活地实施股权激励,吸引、留住和激励人才。
创始人很难通过规范不同的投票权来“一票否决”。考虑到国内市场首次允许有区别投票权的公司上市,《科技板块上市规则》通过设定更严格的前提条件、限制特殊投票权主体的资格以及后续的变更,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试点注册制下的科技局将为资本市场注入新鲜血液,创新基础制度,为科技企业聚集资源,使科技基因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这是持续监管的应有之义。在此基础上,《人民日报》推出专栏,逐一解读政策,梳理监管思路,聚焦资本市场这个“改革试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