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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多人被抓“日常贷款”,4.3万多人被勒索,20多万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涉案金额超过2.9亿元...这是浙江一个犯罪团伙发现的犯罪事实。1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陈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作出集体判决,首要分子陈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查明,2016年初,该案主犯陈某开始从事网上高利贷业务,并逐步探索出一套完整的网上审查、写借据、借出和催收的借贷流程,先后开发出“糜芳”和“一周黄金”两个借贷平台。随着“客户”越来越多,2016年3月,陈注册成立浙江干恩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设有电话部、审计部、财务部和收款部,分工明确。在利用该平台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公司以“存款”和“公司规定”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在“糜芳”和“一周黄金”等平台上签署虚拟高额电子“贷款”协议,并扣除“贷款”金额的第一笔“利息”,发放给受害人。之后,在短时间内支付高额“利息”和“延期费”;在增加“借款”金额后,我们将继续签署人为抬高的“借款”金额较大的协议等。,并继续恶意筹集“债务”以骗取受害者的财产。
通过上述手段,犯罪集团诈骗被害人6万余人,共计2.9亿余元,扣除本金后实际诈骗金额1.4亿余元。在追回"债务"的过程中,该组织不断通过侮辱、威胁、恐吓、发送带有受害者头部的淫秽侮辱性短信或图片来筹集资金,导致两名受害者自杀(其中一人死亡)。
经审理,法院认为,随着犯罪行为的不断升级,陈谋谋是主犯,被告人曹谋谋、蔡谋谋、何谋谋、吴谋谋等人是重要成员,电话部、审计部、财务部、收款部的成员组成了罪恶的犯罪集团。
最终,绍兴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陈某犯有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他被判终身监禁,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并没收所有个人财产。650万元人民币;曹某等1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