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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7月4日电(记者邵鲁文)为解决基层机构“招录难”问题,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乡镇基层机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建议乡镇基层机构可以设置高级职务,区市可以设置县(市、区)和乡镇(街道)
山东省提出基层机构可以设置高级岗位,适用范围为乡镇基层所属机构(不含教育和卫生,另行规定),街道办事处所属机构可以参照。岗位设置以乡镇总量管理、动态调整和全面控制为基础。
为了鼓励和支持乡镇基层机构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山东省明确规定,对于按照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条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如果乡镇基层机构急需聘请自己到基层工作,可以在基层工作期间聘请同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一级、二级职务除外)。如果在相应的岗位上有no/きだよききだよ/vacancy,可以聘用该特殊岗位。
山东省还指出,对于基层急需、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如果他们申请到乡镇基层机构工作,在试用期满后第一次录用时,单位可以根据其能力水平录用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急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已取得预备技师专业资格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到乡镇基层机构工作。试用期满首次录用时,单位可根据其能力水平录用11个专业技术岗位。如果在相应的岗位上有no/きだよききだよ/vacancy,可以聘用该特殊岗位。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