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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丹编辑朱茵

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2018年公司债券发行人年报。总体而言,2018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性、充分性和可理解性较往年有所提高。年报内容更多关注与发行人偿付能力相关的关键问题,有助于投资者更直观地评估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及时披露率达到97.94%,比上年增长1.7%。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显示,2018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45.0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12%;净利润2.2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45%。其中,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更为显著,全年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增长18.35%和11.61%。这表明出发行人的运营和盈利能力得到了改善。

从发行人的债务规模来看,发行人的债务规模保持稳定,但短期债务比例上升。数据显示,2018年公司债券发行人的计息债务总额同比增长11.52%,与资产和收入的增长率基本一致。年末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0.78%,比上年增长0.44%,负债水平总体稳定。在债务结构方面,年末平均短期计息债务占比32.67%,比上年增长3.11个百分点,其中民营企业平均短期计息债务同比增长6.2个百分点,流动性管理压力加大。

上交所: 公司债发行人盈利能力改善

2018年,发行人通过提高经营效率提升了造血能力,全年经营活动实现现金流量3.9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35.76%,其中房地产、建筑和交通行业增长较快。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5.70万亿元,同比下降7.51%,超过60%的发行人收缩了投资规模。融资净额也比上年有所下降,部分企业面临再融资压力。总体而言,投融资规模缩小,经营现金流明显改善。

上交所: 公司债发行人盈利能力改善

此外,在今年的年报披露工作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坚持以信用状况披露为核心的基本原则,从加强私募股权债券的信息披露监管、强化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细化特定类型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三个方面优化相关机制安排,努力提高年报披露的整体质量。

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审查年报的过程中,重点关注债券信用风险的特点,以偿付能力为导向,结合近年来风险管理的实践,加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企业偿付能力的披露;二是注重年度报告的补充披露;第三,压缩中介机构在披露年报方面的应有责任。

针对本年报披露存在的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对149家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了监督、询问或督促,要求发行人限期整改。目前,相关发行人基本完成了要求的补充或更正披露,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有所提高。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32家未能及时披露年报的债券发行人发出了监管警告,并将酌情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近期将对违规信函和信息采取必要的自律措施,并开始部署2019年半年报的披露准备和监管工作。同时,通过梳理本年报数据,结合风险管理报告反映的相关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密切关注部分地区和特定行业发行人的相关信用状况,督促各市场参与者做好必要的风险调查和监控工作,有效管理、预警、化解和处置债券信用风险。

上交所: 公司债发行人盈利能力改善

下一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进一步优化监管合作方式,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推动相关单位加强协调,促进相关信用风险的缓释和有序处置。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加强对自律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特别是涉及投资者利益的债券风险管理事项的监管,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上交所: 公司债发行人盈利能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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