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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11月3日电(记者强勇)记者从哈尔滨市财政局了解到,哈尔滨市最近出台了财政补贴措施,对燃煤锅炉进行改造,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其中,对改用清洁能源供热的机组最高补贴为36万元/蒸汽吨。
哈尔滨作为中国最北部的省会城市,已于10月20日全面开放供暖。供暖期持续半年,将于明年4月20日停止供暖。为了加快淘汰空气污染严重的小型燃煤锅炉,哈尔滨市制定了相应的集中供热并网补贴标准,改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电力、地热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太阳能等)。),以及弃置和拆卸燃煤锅炉。
其中,供热机组改造为清洁能源,安装袋式除尘器达到空气污染物特殊排放限值的专用生物质锅炉,按新建锅炉吨位补贴,标准为4万元/蒸汽吨。以电代锅炉淘汰燃煤锅炉,按新建锅炉吨位,按36万元/吨蒸汽标准给予补贴。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品,如电动热泵、地热、工业余热和太阳能,用于供暖,根据实际供暖面积按36元/平方米标准补贴;用于生产,根据原淘汰锅炉吨位按36万元/蒸汽吨标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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