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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1月4日电(记者牛鹤)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赣)药监局药监局药监发[2019]20号)显示,江西江芝药业有限公司(江芝药业)因销售劣药克拉霉素分散片(批号1804062)被没收违法所得约18.8万元。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没有违反《药品管理法》。”以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或者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没收药品的非法销售和降脂药物的非法收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天空调查显示,降脂药业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原料药、硫酸小诺霉素、马来酸等原料。该企业为江西制药有限公司85%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制药有限公司为仁和药业(SZ 000650)54.91%的控股子公司。
这次发现的劣药,降脂药物有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中国网财经记者多次致电江智医药,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随后,记者致电仁和药业证券部,相关人员表示不知道此事,需要与公司确认后才能回复。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据天研财介绍,自2016年以来,江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西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和销售作为劣药处理的氨甲喋呤肠溶片、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硫酸亚铁片和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被处罚9次,共罚款247,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