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322字,读完约8分钟
坐在审判席上的五位法官 从左边开始:帕特里克,粘土墨水,韦伯斯特,梅汝璈,阳诺夫 ; ; ; ; ; ; ; 南京大屠杀期间,30万无辜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士兵被杀,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 1945年抗战结束后,当时的国民政府和国际社会立即对南京大屠杀事件进行了调查取证,明确了对大屠杀负有首要责任的日军军官、将军、士兵。 ; ; ; ; ; ; ; 国民政府查明了59名战犯,最后5人直接在南京大屠杀事件中被执行死刑,越来越多的战犯逃脱了罪行 审判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为了记录历史 本文根据南京大学教授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全史》进行了整理 ; ; ; ; ; ; ; 南京大屠杀事件战犯的明确化 ; ; ; ; ; ; ; 1945年12月6日,为了解决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日本战犯,国民政府设立了战争罪犯解决委员会。 其首要责任是公布战犯逮捕命令、调查、编辑、提交战犯名单、审查审判执法情况、移交战犯、审查战犯名单等 ; ; ; ; ; ; ; 1946年10月25日,委员会确立了解决战犯的基本基础。 其中第三条大体上与南京及其他各地大屠杀事件有关的重要战犯应该严格解决 12月25日,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暴行资料由外交部提交司法部,军令部开始对南京大屠杀战犯部队编号、阶级、籍贯、年龄、经验、犯罪进行更深入的调查 ; ; ; ; ; ; ; 最后明确了59名南京大屠杀战犯,其中师长以上的战犯12名,基层部队指挥官47名,其他24项是犯罪部队或机构部队 ; ; ; ; ; ; ; 清单如下: ; ; ; ; ; ; ; 朝香宫鸠彦王,中将,南京总指挥官 ; ; ; ; ; ; ; 谷寿夫,中将,第6师团团长 ; ; ; ; ; ; ; 吉住良辅,中将,第9师团团长 ; ; ; ; ; ; ; 荻洲立兵,中将,第13师团团长 ; ; ; ; ; ; ; 松井石根,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 ; ; ; ; ; ; ; 本间雅晴,中将,第27师团团长 ; ; ; ; ; ; ; 原田熊吉,日特务机关首长 ; ; ; ; ; ; ; 天谷直次郎,第27师团第24旅团长 ; ; ; ; ; ; ; 藤田进,第27师团团长 ; ; ; ; ; ; ; 山室宗武,第11师团团长 ; ; ; ; ; ; ; 中岛今晨吾,第16师团团长 ; ; ; ; ; ; ; 牛岛贞雄,第18师团团长 ; ; ; ; ; ; ; 向井敏明,少尉,片桐部队 ; ; ; ; ; ; ; 岩尾野田,少尉,片桐部队 ; ; ; ; ; ; ; 中岛阳,上校 ; ; ; ; ; ; ; 山田次郎,中岛部队 所属; ; ; ; ; ; ; 冈本保之,中岛部队 ; ; ; ; ; ; ; 中岛袈朗,中岛部队 ; ; ; ; ; ; ; 桥本贤二郎,隶属于中岛部队 。 ; ; ; ; ; ; …… ; ; ; ; ; ; ; 1946年2月15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石美瑜担任审判长 中方要求东京盟军总部将南京大屠杀的第一战犯交给中国,接受松井石根等中国人的审判。 ; ; ; ; ; ; ; 因为松井石根被列为甲级战犯,根据盟军总部的相关规定,松井石根必须接受远东军事法庭的审判,没有被交给中国 但是,当时的南京国防部受到民众的压力,要求东京盟军总部护送谷寿夫到中国审判,在东京参加远东军事法庭的梅汝璈璈也积极调停,最终谷寿夫、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等战犯被引渡到南京 中法官梅汝璈 ; ; ; ; ; ; ; 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南京大屠杀事件 ; ; ; ; ; ; ; 1946年1月19日,美国将军麦克阿瑟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法庭任命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法官威廉·韦伯斯特为法庭庭长,法官中包括法官梅汝璈 ; ; ; ; ; ; ; 1946年3月,调查团去中国进行了为期5周的南京大屠杀调查,收集了各种证据和证人 1946年6月12日,15名中外证人被带到日本,这些人出庭作证 许多证人和许多证据表明,许多平民和非战斗人员是被日军以各种借口和明显理由屠杀的 ; ; ; ; ; ; ; 东京审判起诉书记载了“荒木贞夫被告、桥本欣五郎被告、畑俊六、平沼骐一郎被告、广田弘毅被告、板恒征四郎被告、贺屋兴被告、木户幸一被告、松井石根氏、武藤章氏、铃木贞一氏、梅津美治郎氏于1937年12月12日以后的日子非法命令。 “南京大屠杀事件的主犯谷寿夫在中国军事法庭受审 ; ; ; ; ; ; ; 谷寿夫的审判 ; ; ; ; ; ; ; 谷寿夫,东京人,1937年12月12日率领第6师团首次进攻中华门 谷寿夫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最大原因之一 抗日战争刚结束,战犯解决委员会就把谷寿夫列为重要的战犯 1946年2月2日,谷寿夫被盟军总部逮捕,8月2日交给中国 10月3日,谷寿夫从上海搬到了南京 10月19日,军事法庭控告谷寿夫,强烈否认南京大屠杀犯罪 12月31日,战犯军事法庭正式以破坏和平罪和反人道罪起诉谷寿夫 ; ; ; ; ; ; ; 1947年2月6日至8日,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了为期3天的审判,80多名证人出庭,为双方的针锋相对辩护 审判中,谷寿夫不认罪,除了在法庭上狡猾辩解外,还以书面形式出示辩解材料,继续主张无罪。 本人特别重视军纪军风,认为战争犯罪是其他部队干的。 但是,法庭对谷寿夫狡猾的辩论提出了有力的反驳。 法庭认为,本案证人的一千多人都经历过那个境界,受害者的尸体头有3000多人,至今还留着。 ; ; ; ; ; ; ; “被告在作战期间,用残忍的手段屠杀俘虏和非战斗人员,擅自进行强奸、强盗、财产破坏等残暴行为,违反海牙陆战规例”,战时俘虏待遇条约的各项规定必须构成战争罪和人道罪。 ……被告方和各会攻击将军,率领部下陷进我的首都后,共同纵容士兵暴行,被杀者达数十万人 再加上切腹、枭首、轮奸、活烧的残酷行为,徒手民众、无辜女性和孩子,贫穷凶恶,无与伦比 人类文明的重大污点,即心术的毒辣,手段的毒辣,不仅李害的惨烈,而且没有矜全 应处以极刑,昭炯戒 “ ; ; ; ; ; ; ; 南京军事法庭对谷寿夫的审判,从1946年10月谷寿夫被带到南京到最后审判结束的6个多月里,法庭调查确认了4500多件证据,有500多名证人出席,法庭以充分可靠的证据被谷寿夫判处死刑。 1947年4月26日,谷寿夫被带到雨花台执行枪毙 1947年12月18日,日本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从左到右)在南京接受公审 ; ; ; ; ; ; ; “百人斩”战犯审判 ; ; ; ; ; ; ; 战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分别是山口和鹿儿岛人,南京大屠杀期间是日军第16师团片桐连队福山大队的少尉。 2名战犯在1937年12月攻占南京的过程中,进行了谁杀了100人获胜的比赛,结果向井敏明杀了106人,野田毅杀了105人 两人的杀人比赛,当时的东京日日情报等很多日本媒体竞相报道 ; ; ; ; ; ; ; 1947年8月20日和9月2日,野田毅和向井敏明先后被盟军总部逮捕,后来被交给中国 1947年12月4日,经过多次审问,对此案进行了搜查总结和起诉 12月18日,战犯军事法庭公审了两人 ; ; ; ; ; ; ;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否认在法庭上去过南京,狡猾地辩解当时的新闻报道不是事实 法庭列举了当时外国记者田伯烈的详细记述,在验证了《东京日日情报》的报道事实等基础上,认定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是南京大屠杀的共犯。 最后的法庭,向井敏明、野田毅在作战期间,共同屠杀俘虏和非战斗人员,各处判处死刑。 ; ; ; ; ; ; ; 1948年1月28日,两人被枪毙 ; ; ; ; ; ; ; 2003年,在日本右翼势力的煽动下,野田毅、向井敏明的遗属向东京地提起了法院诉讼,《朝日情报》的原记者本多胜一等个人和机构起诉侵犯了当事人及其家人、遗属的名誉权 在法庭审理中,原告和被告围绕日本军刀的性能、百人斩信息报道的真实性等复印件进行了讨论 法庭判决根据很多新闻资料、日本老板回忆录、两少尉所在部队的记录,认为两少尉在飞往南京途中进行的这一竞争事实是不可否认的。 这件事是关于南京大屠杀历史真实性的竞争 ; ; ; ; ; ; ; 田中军吉的审判 ; ; ; ; ; ; ; 南京大屠杀期间,田中军吉担任侵略日军第六师团第四十五连队上尉,拿着“助广”军刀斩首300多名平民 ; ; ; ; ; ; ; 1947年9月20日,军事法庭向田中军吉提起公诉,声称被告在战斗中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擅自杀害了中国平民。 “军吉坚决否定,但是,有杀害300人的队长爱刀助广的照片,可以从非空话中抵抗。 》12月12日,田中军吉在审判中承认在南京大屠杀中杀人 最后的军事法庭和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事件一起审理,一起公审 ; ; ; ; ; ; ; 12月18日,田中军吉诡辩在公审中说,屠杀300人的说法当时用于推广,不是事实。 审判中,田中军吉的态度蛮横,希望法庭原谅,今后为中日和平而努力。 法庭判处田中军吉死刑 ; ; ; ; ; ; ; 1948年1月28日,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毅3人被护送到雨花台执行死刑 ; 甲级战犯松井石根接受法庭审判 ; ; ; ; ; 松井石根的审判 ; ; ; ; ; ; ; 远东军事法庭检察院认为松井石根应该承担日军在南京暴行的首要责任 ; ; ; ; ; ; ; 1947年11月24日,松井石根第一次站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席上 在法庭上,松井石根的策略是能赖就赖,因为他的逻辑没有收到南京大屠杀的正式调查报告,只是听说没有被确认,不知道暴行,也没有责任。 ; ; ; ; ; ; ; 法院对松井石根的有罪判决依据是:“法院认为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知道松井石根发生的事件。 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抑制这些残暴行为 ……他指挥着对发生的事件负责的军队 他也知道这些暴行,他有义务控制权力和他的军队,保护不幸的南京市民。 他必须为他的渎职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 ; ; ; ; ; ; ; 经过这两年的漫长审理,1948年3月29日法庭结束了审判,11名法官起草了判决书 由于11名法官之间有隔阂,因此成为多数派和少数派 1948年11月4日至12日,审判长韦伯斯特宣读了许多法官的判决书,从文案中基本上采纳了许多法官由检察院提供的证据 ; ; ; ; ; ; ; 松井石根的判决写道:“经过6~7周,成千上万的女性被强奸,10万多人被屠杀,数不清的财产被掠夺、烧毁。” (很明显,法官关注暴行本身,不是具体正确的数字。 法庭采用了大致的数字,这宁可经得起客观性和历史检查 ; ; ; ; ; ; ; 948年12月23日,松井石根在东京巢鸭监狱伏法 松井石根(左),朝香宫鸠彦遗憾 ; ; ; ; ; ; ; 但是,遗憾的是,南京大屠杀的第一负责人朝香宫鸠彦王下达了“杀死所有捕获者”的命令,但由于是皇族,因此逃过了审判 ; ; ; ; ; ; ; 下属的吉住良辅中将、鹰森孝上校、饭沼守少将等也没有受到任何惩罚,都活到80岁病死了 日军第十六师团长、南京大屠杀罪的主谋之一中岛今晨吾在日本战败后病死,逃避南京军事法庭的审判 所以真正在南京大屠杀中被判处死刑的只有松井石根、谷寿夫、以及执行“百人斩”的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5人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