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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保险机构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盲目扩张和混乱的现象也时有出现。混乱集中表现在公司治理薄弱、非法使用资金、不当的产品创新、误导性销售和不真实的金融业务数据。”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7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针对上述问题,2018年5月正式成立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委”)党委召开工作推进会,深化整顿银行保险市场混乱局面。
具体来说,首先,需要全面的自我检查,不留死角。部署各保险机构重点整治市场混乱,自查机构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监管部门重点关注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风险和关键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2018年,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进行了1466次检查,总投资9793人次。今年,各级监管部门继续检查保险业的突出风险和问题,现在正陆续进入市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资本运用、汽车保险、农业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
第三,依法从严惩处,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实行了双重处罚制度,加强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从业资格、禁止进入保险业等各种处罚措施全面实施,有效增加了违规成本,使机构产生了害怕、无力、不愿违规的心理。
梁涛表示,通过持续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险市场的混乱局面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纠正。
首先,它有效地打击了非法主体。今年1月至5月,共处罚保险机构277家,罚款4400多万元,责令停止受理新业务15次,吊销营业执照2次。处罚416人,罚款近1600万元,取消18人资格。
第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今年1-5月,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了2500万亿元的风险保障;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为29万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增级服务。目前,保险业开展的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11.29亿人,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平均提高10-15个百分点;保险基金通过投资债券、股票和股票,为实体经济直接融资8.8万亿元。
第三,投资保险基金更加理性。保险机构风险合规意识明显增强,投资更加审慎理性。在过去几年里,非理性的标语牌和对单个机构的积极海外收购得到了显著抑制,保险资金的使用总体上保持稳定。
第四,该制度的缺陷得到了有效补偿。自2018年以来,已修订发布了20多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滞后、缺位、重叠和冲突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司治理、资金运用、产品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监管能力自我建设等关键领域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