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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7月4日电(记者强勇)黑龙江省是中国最北部的省份,供暖期约为半年。最近,该省要求在地热能开发条件允许、供暖需求大的地方,鼓励政府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使用地热能供暖。
地热能作为一种清洁经济的能源,在黑龙江省分布广泛,资源潜力巨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地热供热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黑龙江省主要城市地热产权数据库,在条件允许的新建住宅小区推广分布式地热供热,鼓励政府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示范。
黑龙江省将重点发展中深层地源热泵供热,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无水取热”,确保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加大对地热能供热项目用地、审批、电价和运营方式的政策支持,提高地热能供热实施主体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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