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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7月4日电(记者蓝红来)4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明确县乡责任规范《属地管理若干意见(试行)》进行解读,明确了51项县乡责任规范《属地管理》。

据介绍,意见旨在建立“乡镇与县自上而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部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部门派驻机构的整体管理,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该意见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7个类别和51个具体项目纳入《县乡国土管理主要职责和协调职责清单指导目录》,明确了县乡两级的主要职责和协调职责,使各县(市、区)可以根据清单所划定的内容和职责逐项确定工作流程,并创建清单项目的“施工图”和“说明”。

以市场监管类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为例,县级部门负责监管各类媒体广告发布,组织查处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乡镇(街道)负责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协助执法机构做好执法工作。

据省委一级督察刘姝威介绍,工作机制提出按照名单进行监督问责,并将名单作为明确县乡履行职责、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在追究责任时,要落实失职责任追究和免于尽职调查的有关规定,减轻基层干部负担,努力为企业家创造宽松的环境。

据了解,该意见已于近日经山东省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编写的文件正式发布实施。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吴

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山东明确51项县乡责任规范“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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