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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12月4日电(记者张志龙)从明年1月1日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将正式实施,旨在从源头上防止污染土壤的不当使用,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最近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山东能源和产业结构存在偏差。在大规模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被过度使用,重污染企业、周边地区和工业场地的污染物超标现象也很突出。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和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土壤安全和用水安全密不可分。山东提出要防治土壤污染,还要坚持水土综合防治,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根据山东省的产业结构和土壤污染特点,条例还提出了重点土壤污染监管单位名单。
此外,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对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农业地块制定整治计划,并严格执行。在补救活动中,应优先考虑不影响农业生产或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生物补救措施。
条例还明确规定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用于防治农业用地土壤污染,控制和修复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识别的土壤污染风险。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恢复的责任,并依法赔偿遭受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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