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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7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估管理办法》,将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一批基础条件好、支撑能力强的安全发展城市代表。

该办法旨在规范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评价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城市安全水平。

《办法》规定,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评估和管理由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坚持城市主动申请、分步评审、部门共同参与、命名动态管理的原则。评价和命名每年进行一次,三年后重新评价,符合要求的保留命名。

方法很清楚。创建范围为副省级城市、地级行政区和直辖市管辖的行政区县。参与城市应着力构建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

《办法》强调要加强监督管理,规定取消参评城市资格和撤销命名城市的具体情况,对评审过程中的诚信自律和信息保密提出具体要求,鼓励地方政府对在创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为进一步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创建城市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估细则》(2019年版),制定并细化了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和安全状况6项指标,为城市创建、省级评审和国家级评估提供了量化指导。

[我要纠正错误]责任编辑:齐修养

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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