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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刑事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3日公开判决被告人尹哲等参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件,组织者、领导尹哲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了个人所有财产。 剩下的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被罚款。
经过审理查明。
从年开始,被告人尹哲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和地位,依靠南京谊润土木工程有限企业,陆续召集和招揽被告人薛林等,其父亲在南京市溧水区长时间担任要职形成的影响很大,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组织成员什么 该组织通过实施的15项犯罪行为,扩大组织势头,称霸一方,在南京市溧水区建设工程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尹哲等人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指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挑衅罪、敲诈勒索罪、强制交易罪、受贿罪,对非国家职工进行受贿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上述判断
原标题:“南京尹哲等12人涉黑事件一审公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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