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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 从1月5日开始,停止征收国内线燃料附加费! 最近,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深圳航空等多家航空企业宣布,从1月5日(开票日)开始,将停止征收国内航线的旅客运输燃料附加费。
这意味着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再次进入了0元时代。
那么问题来了。
这次的燃油附加费
取消后。
以后收吗?
我已经买了票
还能撤退吗?
……。
别着急,向下
暂时停止征收国内航线的燃料附加费
年6月5日,时隔3年,航空企业重新开始征收国内航线的燃料附加费。
不到一年,国内航线燃料附加费首先经历“三连上涨”后,于去年12月5日首次下调,降至每位旅客10元( 800公里以下的航线)或30元( 800公里以上的航线)。
根据公开资料,航空企业这次中止了国内航线燃料附加费的征收,与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的出厂价格下降有关。
机票官说:
现在只是停止征收燃料附加费,并不意味着取消了这个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价格超过每吨5000元的,航空企业可以征收国内航线的燃料附加费。
人民日报 ; 从5日开始,国内航线的燃料附加费将中止征收
现在,上述航空企业已经在官网上发布了中止征收国内航线燃油费附加费的通知。 “我们收到了相关航空企业降低燃料附加费的通知。 ”。 上述负责人。
但是,在发出消息之前,南航、国航、东航没有公开降低燃料附加费的消息。 按照以往的惯例,只要调整海航、南航、国航、东航中的一个燃料附加费,其他航空企业也会跟进。
交换票时,燃油附加费是不退款的
现在春运机票预订是高峰,这个好消息是为坐飞机回故乡的旅客节省旅行费用。
以北京往返成都为例,两个大家庭旅行,1月5日以后购买机票的话,大约需要140元。
程相关负责人还警告:
根据航空企业的通知,燃料附加费的征收以原来的出票日为基础,交换票的话,燃料附加费不会退还。
也就是说,1月5日以前发行的国内票,如果变更为1月5日(含),按照新的标准不退还燃料油附加费的差额。
观察了~
这次燃油附加费暂停了。
并不是完全取消哦!
但是对于春节旅行的人来说,
一定是好消息!
马上交给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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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人民日报,重庆发表
审查:吴雪峰袁萍:陈可爱
邮箱: qwpf@163
年第五期(总第965期)
(原标题:“太好了! 从1月5日开始,停止征收国内线燃料附加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