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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12月4日电(记者潘迎)在推出慢性病“长处方”和临床检验结果“一次通过”等措施后,新疆出台了多项法规,为患者“减负”。

在3日举行的新疆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保障局等部门介绍了近期提高群众就医意识和满意度的新举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委员会医疗管理司司长冯东表示,为了减轻癌症患者的负担,新疆将出台新的规定,经医生评估病情稳定的癌症患者可在门诊接受放疗和化疗,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在90%以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志华表示,针对特殊慢性病患者需要到医院开药、排队时间长、服药不便等问题,已确定10家定点零售药店供应慢性病药品,并确定5家定点零售药店供应国家协商的药品。同时,根据疾病类型,慢性病药品的一次性处方消耗量已适当放宽至2个月。

此外,鉴于当地结核病患者就医面临的实际困难,新疆已将结核病感染T细胞检测等10个诊疗项目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按照“门诊医疗费用100%报销、住院医疗费用90%报销”的原则,进一步减轻了结核病患者特别是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在卫生和扶贫方面,新疆进一步推进了扶贫行动计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一级巡视员张刚强表示,新疆已将贫困人口的特殊待遇扩大到32种疾病,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三级医疗精度保障体系,并进一步实施了“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使群众大病初愈,及时得到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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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新疆持续释放“健康红利”频频为各族患者就医“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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