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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黄蕾)自2016年12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寿险监管的通知》发布以来,监管部门不断发布一系列重要文件,要求行业回归保险原点,强化主营业务,提升保险产品安全属性。

作为首家获准在中国开业的中日合资寿险公司,长盛人寿保险深谙深知风险防控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真遵循监管要求,全面落实,严格坚持风险底线,确保行业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坚决执行监管要求,将保险姓氏理念融入业务发展和管理中。

在充分认识到监管政策将逐年收紧的基础上,长盛人寿总经理沈一波要求全部门要意识到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没有转型就没有出路,要早转型、早主动。

自2017年以来,长盛人寿全面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大幅减少理财产品销售,转向安全产品,尤其是大病保险产品。特别是根据寿险公司的运营规则,2017年和2018年,公司大幅增加了分支机构扩张的资本投入和个人保险代理渠道建设的资本投入。

同时,为了在2016年尽快扩大资产规模,通过银行保险业务渠道销售的产品主要是福年年金保险和鑫德一二号养老保险(普及型),均为中短期产品。产品的基本形式是保单生效两年后退保收入较高的金融保险产品。2016年,这两种产品的保费收入分别约为16亿元和5亿元。

据了解,两年后,上述两种产品迎来了正常退保付款的预期高峰期,长盛人寿各部门通力合作,满足了每位付款申请人的退保付款要求。2018年,这两种产品的正常退保金总额约为21亿元,占长盛人寿当年退保金的90.7%。2017年初,在充分理解和落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寿险监管的通知》和1+4系列监管政策要求的基础上,长盛人寿抓住机遇,全面调整银保业务结构,大幅降低银保低值业务,不断提升银保高值业务。

历时三年 长生人寿完成再造两个“长生”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正是由于这种剧烈的业务结构转型,长盛人寿2017年的总保费规模和营业利润都出现了下降。然而,长盛人寿表示,公司也深刻认识到,战略转型造成的损失正是为了确保公司转型成功和未来持续健康发展。

到2018年底,三年后,长盛人寿成功完成了再造两个长寿的阶段性发展目标:个人保险年度覆盖面从2015年的3500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1.4亿元;第13个月的续读率从2015年的56%上升到2018年底的90%;银保期间支付的业务保费从2015年的1000万元大幅增加到2018年的1.8亿元;年规模保费从2015年的7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23亿元。分行数量从2015年的4家省级分行增加到2018年的7家省级分行,基层业务单位数量从21家增加到48家。

历时三年 长生人寿完成再造两个“长生”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长盛人寿董事会通过的2019 -2021年三年发展规划,清晰描绘了其向中型寿险公司发展的蓝图。未来三年,长盛人寿将建立20 -30家中心支行和50 -100家营销服务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新的大额保险单项标准保险将分别达到3亿元、5亿元和7亿元;与此同时,3月份的延续率继续保持在85%-90%;期末,公司总资产将达到100-150亿元。这样,新业务的价值保持平稳增长,有效减少了规划期内的损失,规划期结束后尽快实现利润,使公司的发展真正迎来了一个拐点。

历时三年 长生人寿完成再造两个“长生”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长盛人寿表示,将通过确保产品设计和规范销售管理行为,突出主营业务,进一步促进标本兼治,使保险业务行为回归,在实现稳步发展的同时,将在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独特作用。

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历时三年 长生人寿完成再造两个“长生”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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