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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记者曲婷,王冰洋)少数地区仍有诊所“空白村”,部分“三区三州”贫困地区的乡镇缺少全科医生...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9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这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是“/”
日前,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解决“两个保证、三个保证”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包括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常见病、慢性病的及时诊治。
国家卫生计生委扶贫办主任、财政部长何金国表示,近年来,全国三级医院“一对一”对口支援和远程医疗网络的建立,显著提高了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医疗费用负担大大减轻。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底,全国有1,435万名贫困、重病和慢性病患者接受了基本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全国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平均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该县94.5%的贫困病人得到了适当的治疗。
据了解,国家卫生委将重点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化、村村一体化”机制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这些措施包括:将贫困县所有合格的县级医院纳入国家卫生安全工程支持范围;加强地方病谱临床专业建设;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的全覆盖。
乡村医生是农村居民的卫生守门人,是脱贫工作的主力军。何金国表示,今后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解决基层卫生院和诊所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让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