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59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社合肥12月1日电(记者张梓瑗)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志愿服务发展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和支持志愿服务发展。

据报道,截至目前,安徽省注册志愿者人数已超过1000万,注册率约为16%,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13%的志愿者注册目标任务已提前完成。随着志愿服务活动的不断深入,规范志愿服务、保护志愿者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

根据《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依法购买服务,支持志愿服务的经营和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条例强调,志愿服务组织依法接受的捐赠和资助,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按照与捐赠人和赞助人约定的合法方式使用。志愿服务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当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捐助者、资助者、志愿者和社会的监督。

为促进志愿服务的发展,条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培养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纳入素质教育的内容;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志愿服务记录良好的志愿者;公务员考试记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纳入调查内容。

此外,条例还提出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志愿服务一体化发展的合作机制,开展人才培养、文化旅游推广、医疗保健和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志愿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

[我要纠正错误]责任编辑:齐修养

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安徽立法鼓励志愿服务事业 将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地址:http://www.0ccn.com//flbxw/4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