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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12月3日电(记者徐海波、李思远)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3日发布的消息,最近编制的《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告》(2018年)显示,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标准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相比,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在7年内减少了3.79万平方公里,降幅接近10%。
根据公告,根据水利部2018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34.67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土地面积的19.36%。其中,水力侵蚀33.16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5.6%,风蚀1.51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4%。土壤侵蚀主要分布在金沙江、嘉陵江和岷江下游、乌江赤水河中游和三峡库区。
近年来,长江流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人为水土流失的监管。2018年,共批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规划18300个,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3119平方公里;对2.72万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1.22亿元,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524起。4294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独立验收。四川省雅砻江锦屏一级水电站和桐梓林水电站两个项目被水利部命名为生产建设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2018年,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加大了长江生态保护与恢复重大工程建设力度,实施了景观、森林、湖泊、草地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步伐进一步加快,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4万平方公里。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告》(2018)是长江水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布的。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