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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办医函[2019]8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委员会: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和部署,为指导和规范老年医学建设和管理,推进老年医学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老年医学发展,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老年医学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疗管理和医疗管理部分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11月26日

(信息披露形式:主动披露)

老年病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一般

规则一?为了指导和规范老年医学建设和管理,促进老年医学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老年医学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制定本指南。

第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的建设和管理参照本指南执行,专科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参照本指南执行。

规则三?设有老年病科的综合医院应取得相应的诊疗科目资格,科室名称为老年病科。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老年病科。

第四条?老年医学主要治疗老年患者的老年综合征,共病和其他急慢性疾病。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老年医学的指导和监督,综合医院应加强老年医学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

第二章?安装运行

第六条?老年病科应设立门诊、病房和综合评估室。床位数≥20张,每张床的净使用面积≥7㎡,床间距≥1.0m,卫生间面积≥4㎡。病房设置标准符合国家规定。老年病科门诊、病房及相关公共场所应满足老年患者活动场所和坐卧设施的安全要求,并执行国家相关无障碍设计标准。

第七条?设有老年病科的综合医院应设有与老年病相关的科室,包括重症医学、医学心理学、营养学、麻醉学、外科、内科、妇科、肿瘤科、中医、康复科、药剂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和输血科。

第八条?老年病科应具备的基本设备:轮椅、转运床(或医用平板车)、站立和行走辅助设备、坐重秤;报警系统、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输液泵、注射泵等。同时,还必须有抢救设备:气管插管设备和简易呼吸器;心电图监视器、心脏除颤器等。、以及与老年病学的诊断和治疗相对应的其他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辅助洗浴设备、电动护理床和自主转运装置。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第九条?老年医学应以老年患者为中心,采用常规的老年综合评价模式、共病治疗模式和多学科团队合作模式,对老年患者进行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地维持和恢复老年患者的功能状态。

第十条?老年病学应与长期护理机构建立固定联系,如医院和社区保健中心、医疗和护理机构、疗养院等。、定期远程会诊、网络培训、与基层双向转诊,实现老年患者的持续治疗和全程持续护理。

第11条?除了本病房的病人管理和门诊工作外,老年病医师还应参与其他学科的老年病工作,如术前评估、围手术期管理和高危老年病人的会诊。

第12条?床位单元设施配置:按照相应级别综合医院的标准。

第三章?安置职工

第十三条?老年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临床专业资格,并接受过相关培训,从事老年专业医疗服务。老年病科的护士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护士。

第14条?老年病科每张病床应配备医生≥0.3人,护士≥0.6人。老年医师的配备应保证三级查房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医院配备康复治疗师、营养师、心理治疗师、临床药师等人员。

第15条?三级综合医院老年病科主任应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老年病科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医生。二级综合医院老年病科主任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生。

第十六条?综合医院应确保老年医学的可持续发展、完整合理的员工梯队结构、明确的职责分工、鲜明的团队特色、科学的服务流程、规范的医疗质量和完整的信息保存。

第十七条?综合医院应科学制定老年医学的培养目标和岗位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实践考核,不断提高老年医学专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第四章?部门管理

第十八条?老年病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老年医学应制定老年人综合评价技术规范、老年人多学科服务模式、老年患者跌倒、坠床、压疮和误吸的技术方案和处置措施以及临终关怀。根据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和坐卧设施的安全要求等行业标准,制定并落实好针对老年患者特点的安全措施。有必要在医院以及康复、护理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老年患者双向转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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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老年病科应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临床血液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质量监督

第21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作为老年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老年病医疗质量控制。

第22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老年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开展的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依恋??然后

第二十三条?本指南由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解释。

第24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雷丽娜

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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